长沙出国人员婚姻登记办事指南
位置:首页 > 长沙 > 指南 时间:2020-11-25
长沙出国人员婚姻登记应该如何办理呢?一起来看看吧! 办事条件: 1、婚姻当事人男女双方在中国大陆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登记结婚,男必须年满22周岁,女必须年满20周岁。 2、在国外生活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。 申报材料: 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: 1、户口本、身份证。 2、婚姻状况证明。由单位出具,无单位农村由村委会出具,城市由居委会出具。 3、离过婚的还须出具“离婚证”或生效的离婚“判决书”。丧偶的还须出具原配偶的死亡证明。 4、双方结婚照片8张,双方婚前检查医学证明。 出国人员: 1、护照。 2、所在单位(国内县级以上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单位)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;或我驻外使、领馆出具或经我纺外使、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。持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且出国前已达法定婚龄的,还须提供出国前所在单位或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出国胆的婚姻状况证明。离过婚的,还须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。丧偶者,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。 办事程序: 1、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; 2、审查证件合格后,发给当事人婚前体格检查表,在指定的医院(长沙市妇幼保健院)体检。 3、领取并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,签名并按指纹; 办理时限:30天 办理结果:发给结婚证 收费标准:工本费9元 办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、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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